在SJ1152-82《敏感元件型号命名方法》的规定,敏感电阻器的产品型号由下列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称(用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类别(用字母表示);
第三部分:用途或特征(用字母或数字表示);
第四部分:序号(用数字表示)。
(1)主称、类别部分的符号及意义如表1-5所示。
(2)用途或特征部分用数字表示时,应符合表1-6的规定;用字母表示时,应符合的规定。
(3)序号部分用数字表示。
表1-5 敏感电阻器型号中主称、类别部分的符号所表示的意义
表1-6 敏感电阻器型号中用途或特征部分的数字所表示的意义
表1-7 敏感电阻器型号中用途或特征部分的数字所表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