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家庭保护与机卡分离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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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家庭保护与机卡分离应用  2012/3/1
中国数字版权保护标准家庭网络工作组组长王兴军数字家庭已经不再是几年前炙手可热的崭新概念,经过无数企业多年的实践,它甚至成为了我们客厅中的变革的主力军。通过音视频的冲击,更多增值应用逐步出现在这场“客厅变革”之中,数字家庭从业务层面越来越现实,而数字家庭尤其是数字电视的目标依然增值应用。数字家庭所带来的全新应用促进了对音视频领域的网络融合。无远弗近的网络连接,为数字家庭带来了更多的需求,首先突出的就
中国数字版权保护标准家庭网络工作组组长 王兴军

数字家庭已经不再是几年前炙手可热的崭新概念,经过无数企业多年的实践,它甚至成为了我们客厅中的变革的主力军。通过音视频的冲击,更多增值应用逐步出现在这场“客厅变革”之中,数字家庭从业务层面越来越现实,而数字家庭尤其是数字电视的目标依然增值应用。

数字家庭所带来的全新应用促进了对音视频领域的网络融合。无远弗近的网络连接,为数字家庭带来了更多的需求,首先突出的就是高带宽。音视频需要的带宽远远比通常应用的带宽需求大,这对数字电视而言,网络有天然的优势。

新网络环境下的数字家庭保护

数字家庭的需求重点是内容整合。数字家庭网络在互联网出现后,大范围的多媒体音视频内容涌现,由于网络内容来源的多样性及自由化突破了国界和版权的限制,使得数字家庭内容版权难以控制。由三网融合所带来的数字家庭的内容整合,突破了传统电视机网络的范畴,正是这种突破促使内容具有了互相流动的特性,也是这种互相流动损害了部分运营商的利益,安全问题随之而出。

目前来看,数字家庭中的运营商服务主要包括宽带、存储和互动。对带宽资源的利用主要包括下载一些音视频的服务,存储可以跳跃时间的限制,互动可以为个性化的服务提供便利的条件。新的网络环境和三网融合的时期,为运营商提供了大量的便利条件和要求,同样也对运营商数字版权保护问题提出了挑战。

在宽带、存储和互动三部分为主的运营模式之上,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家庭网络DRM。DRM是数字版权管理的简称,是针对内容保护进行的管理。目前,数字版权现有有认证系统是进行传输过程中内容的保护,就是提供从运营商到家庭机顶盒或者家庭接收机传输上的保护,在内容进入家庭以后没有业务进行保护。可以说进入家庭后的内容是人均品尝的一盘美点,可随意享用,数字版权在这个方面的保护措施还很不完善。

内容保护分两个阶段,首先是在DRM系统没有成型,标准还没有颁布,系统还没有完善的时候,首先实现设备互联之间的保护,是一种临时的保护措施,从机顶盒到显示器。另外,互联网的连接比如说家庭局域网,可以采用DPCP保护,但这仅是局部的保护,无法达到长期应用的要求,从安全性和可控性各个方面还满足不了最终要求。

可以说DRM是一种在内容生命周期内端到端的保护,从内容的生产、传输、消费,是各个环节的保护,针对的是内容提供商、运营商、用户三个方面的内容管理。DRM的目的首先是为内容商提供管理和保护,其次是为运营商提供用户管理的功能,然后是为用户提供设备管理和设备间内容的共享。

其实数字家庭内容保护的业务模型还可以更加深入一些,设立一个认证中心即第三方的公正的机构即可解决这一问题。理论上可以有一个机构将内容商、认证中心及内容分发商三者在初期合而为一,进入家庭网络后,利用多媒体网关,将家用设备包括机顶盒、电视机、DVD、手持终端、存储设备甚至手机等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分配,保证数字认证、内容信息、权利资料三部分有效协调,这是家庭网络DRM要解决的问题。

机卡分离方案

清华大学提出的UTI机卡分离和DRM技术方案,是一套适合现阶段数字家庭应用和DRM保护的解决方案。由于机卡分离解决了地区差异性、时间差异性和用户差异性的问题,是目前应用最广的形式。

UTI机卡分离是清华大学在2002年提出的解决方案,这个解决方案有三大目标:第一要实现增值业务和基本业务的分离,基本业务指的是音/视频服务,增值业务是包括数据网络、通讯电子CA认证等内容。因为各个地区的要求和供应内容存在差异性,这个业务单独放在一个卡上进行控制,形成机顶盒和电视机的连接桥梁。UTI机卡分离的第二个目标要实现信道的分离,无论怎样的标准都只是一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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