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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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2012/3/1
1、引言“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是目前正在研究的IPTV系列标准中的牵头项目,其主要目标是针对目前国内IP网络上已经进行商用试验的IPTV业务,尝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从总体上规范业务系统的研发和建设,并为今后的长期发展奠定一个可参照的基础。本文的重点不是描述IPTV系统的技术原理,而是介绍标准研究过程中一些关键问题的研究思路,这对于目前IPTV业务标准的制定可能比一个具体的方案更为重要。2、业务需求的明确IPTV
 

       1、引言

   “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是目前正在研究的IPTV系列标准中的牵头项目,其主要目标是针对目前国内IP网络上已经进行商用试验的IPTV业务,尝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从总体上规范业务系统的研发和建设,并为今后的长期发展奠定一个可参照的基础。本文的重点不是描述IPTV系统的技术原理,而是介绍标准研究过程中一些关键问题的研究思路,这对于目前IPTV业务标准的制定可能比一个具体的方案更为重要。

       2、业务需求的明确

   IPTV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困扰就是无法明确适合国内长期发展的IPTV业务的需求,并据此给出适合长远发展的系统架构和总体思路,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国际上至今没有一个大范围内已经成功推广的IPTV业务案例,同时国外的市场环境和用户消费习惯和国内还存在着差异,这使得直接参照国外IPTV标准的方法几乎不可能;

   ●其次,IPTV业务和传统的电信业务存在明显的区别,其更多地依赖于提供有价值的内容来吸引用户,因此很多成熟的电信系统设计经验是无法移植到IPTV标准的研究中的;

   ●还有,国内IPTV业务的商业模式、市场需求、用户接受习惯还没有完全定型,这些因素都是我们准确定义IPTV业务需求所必须了解的。

   由于国内的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展了一定范围的商用试验工作,各个设备厂商也纷纷推出了各自的解决方案。从各方提供的资料看,目前国内还不存在一个权威的、得到普遍认可的IPTV系统总体解决思路。不同厂家的方案由于预设的应用环境不同,因此设计思路存在明显的差异。比如媒体流分配下发部分,有的厂家以作为IPTV的主要业务模式因此沿用了传统的CDN系统设计思路,有的厂家则考虑到今后节目资源的动态调用问题因此采用了新的的架构,这使得不同厂家系统的各个模块间都无法实现互通,这对于要求能够支持全程全网运营的电信系统来讲是很大的隐患。目前在标准制定中采用的思路是首先立足于已经开展的直播、点播和时移三种基本业务类型,在各厂家提供的解决方案之中找出相近的思路,从整个业务系统组成的基本功能模块入手来确定目前可以被较普遍接受的系统架构,并将其作为目前阶段IPTV标准研究的基础,同时对相应的网络组织方式、协议、业务流程、媒体编码、安全、网络管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做出规定。

       3、标准的依据

   目前已有多个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地区标准化组织开始启动专用于IPTV业务的标准研究工作,总的讲国际上IPTV的标准化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找不到一个可完整参照的原型。为使得标准规范的内容具有最大的通用性,我们尽量借鉴一些标准化组织为其它目的制定的、可借用的标准化文件:如国际电信联盟(ITU)、流媒体联盟(ISMA)、开放移动联盟(0MA)、电信工业解决方案联盟(ATIS)、数字音/视频联盟(DC)、ETSI、ISO、交互式电视联盟(ITV)、?column=news&key=DSL target=_blank class=qqx_gjz>联盟、业务联盟以及IETF等组织发布的一些文件。

   这些组织所制定标准可归纳为:涉及总体性框架结构的ISMA和DAVIC标准;视频/音频压缩标准,包括ITU-T建议G.TXX、H.26x系列以及ISO的系列,此外还有国际性公司自己的标准;压缩文件封装标准,包括ISMA的建议,微软和RealNetworks的企业标准;传输标准主要包括IETF制定的IP网络传输音视频信息相关系列标准,IGMP RTP实时传输协议、RTCP实时传输控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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